1. COGICOGI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公司」)將依照本條款與條件的規定,向本公司提供的共享單車服務COGICOGI SMART!(以下簡稱「本服務」)的個人會員或企業會員(以下統稱「會員」)出租共享單車(以下簡稱「單車」),會員應租用這些單車。
2.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我們可能還會制定使用者指南或其他文件,但前提是這些文件不得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若本條款及細則與此類使用者指南或其他文件之間有任何衝突,則以使用者指南或其他文件為準。
3. 本條款與條件中未規定的事項,應適用相關法律法規。
1. 任何希望使用本服務的個人或法人實體(以下簡稱「申請人」)均須接受本條款及細則的內容,並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申請會員註冊。本公司將視申請人在提交會員註冊申請後即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的內容。
2. 如果我們接受申請人的申請,我們將發放會員ID。對於個人會員,會員ID發放後即視為會員註冊完成。對於企業會員,我們發送包含會員ID的通知後即視為會員註冊完成。
若申請人屬於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保留拒絕其會員註冊的權利。
(1)如果會員登記申請包含虛假陳述、錯誤、遺漏等。
(2)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未經監護人同意提出申請
(3)如果申請人指定的付款方式無效,例如,申請人指定的用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不被接受。
(4)如果您之前曾拖欠或拒絕支付我公司服務費或其他款項
(5)如發現該人是黑社會團體、與黑社會有關的組織的成員或同夥,或與其它反社會勢力有牽連。
(6)我們認為該人不適合擔任成員的任何其他情況。
1. 若會員在申請服務時提供給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以下簡稱「註冊資料」)有任何變更,會員應立即依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本公司。
2. 如果會員未能通知公司其註冊資訊的任何變更,則該會員事先承認,本公司發送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即使延遲或未收到,也將被視為已在正常到達的時間到達。
1. 本公司將在自行車存放地點(以下簡稱「站點」)提供會員自行車,會員可以藉用這些自行車。
2. 會員應依照公司規定的方式在港口租借和歸還自行車並繳交使用費。
3. 我們保留因營運原因、使用者數量臨時增加或其他任何原因拒絕出租自行車的權利。會員不得就此拒絕出租自行車向我們提出任何索賠。
4. 歸還自行車時,會員應確認自行車內沒有遺留任何個人物品,公司對任何個人物品的遺失概不負責。
本公司將按照既定標準對自行車和港口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1. 每次會員租用自行車時,應檢查自行車是否處於安全、合適的使用狀態,包括煞車是否正常工作、車把是否轉動、輪胎氣壓是否正確、車鈴是否正常工作以及電池電量是否足夠。
2. 如會員發現自行車有任何損壞、設備遺失、保養不當或其他缺陷,應立即聯絡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並停止使用自行車。如會員未遵守本條款規定繼續使用自行車,本公司對會員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3. 若會員使用自行車時未依前款規定通知,則視為該自行車在租賃時未損壞、未缺少設備、狀況良好或有其他瑕疵。
如有下列任何情況,會員禁止使用自行車:
(1)當明顯看出該人處於醉酒狀態時。
(2)當觀察到對麻醉品、興奮劑、稀釋劑等成癮的症狀。
(3)當很明顯自行車使用者和會員不是同一個人時。
(4)當多人打算使用一輛自行車時
(5)如果您拖欠或拒絕支付使用費或對本公司的其他義務。
(6)除前述項目外,在公司認為使用自行車不合適的情況下。
1. 若會員有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可以暫時中止其使用服務或取消其註冊,而無需事先通知或警告,並可採取必要措施,例如要求歸還自行車。
(1)如果您向我們公司作虛假陳述
(2)如果您違反本條款與條件或與我們達成的任何其他協議
(3)如果因會員本身造成交通事故,則適用以下規定:
(4)如果您延遲或拒絕支付服務費或其他應付給我們的款項。
(5)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如果第3條各款所列的任何事項變得明確,或被認為極有可能成為第3條各款所列的任何事項,則適用本條例。
(6)除前幾款所列情形外,如果我們無法聯繫到會員,或者如果我們確定會員不宜繼續使用該服務。
2. 對於因前款規定而暫時中止服務使用或取消會員資格註冊對會員造成的任何損失或麻煩,我們概不負責,也不會退還任何使用費。
1. 服務費將根據自行車租賃時提供的價格表計算。
2. 使用費可能會根據我們的判斷進行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3. 使用費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將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本公司會發給每位會員並分配一個唯一的ID(以下簡稱「會員ID」),這是使用自行車所必需的。
1. 會員有義務謹慎使用和保管自己的會員 ID。
2. 會員只能將會員 ID 用於自己使用服務的目的,並應妥善管理會員 ID,以防止其他會員或第三方使用。
1. 若會員的會員卡遺失或被竊(以下簡稱「身分盜竊等」),會員應立即依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本公司。
2. 會員應依公司要求提交與信用卡事件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警方報案證明,並配合本公司對所述信用卡事件的調查。
會員應從租賃之時起至歸還之時,以謹慎的管理方式使用、存放和管理自行車。
會員在租用自行車期間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
(1)允許非會員使用自行車
(2)未經我方事先同意及根據《道路交通法》獲得許可,將自行車用於運輸業務或類似用途。
(3)任何侵犯我們權利或妨礙我們服務順利運作的行為,例如允許會員以外的人使用自行車、轉租自行車或將自行車用作抵押品。
(4)魯莽駕駛、酒後駕駛等危險行為。
(5)違反交通規則駕駛車輛或騎自行車
(6)在公園或其他禁止進入的區域、危險區域或不合適的地方使用。
(7)妨礙行人或其他人員通行的行為。
(8)拆卸、損壞、毀壞、改變、修改或改造、移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自行車的全部或部分狀況。
(9)在條例規定的禁止停車區域、未經許可的私人財產上以及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自行車。
(10)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繼續行駛的行為。
(11)使用自行車進行任何類型的測試或比賽、拖曳或推行。
(12)未經我們同意,為自行車購買損壞保險。
(13)利用自行車從事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14)公司認為不適當並因此禁止的任何其他行為。
1. 如果會員損壞自行車,或弄髒自行車,或產生異味,或以其他方式妨礙其他會員舒適地使用自行車,則該會員應承擔賠償責任。
2. 除前項規定外,如果會員因自身過失對第三方或公司造成損害,該會員應承擔賠償該損害的責任。
1. 若會員將自行車停放在第 15 條第 9 款禁止停放的地點(以下簡稱「遺棄」),則該會員應承擔與移除、搬遷和存放遺棄自行車有關的一切費用,以及直至自行車歸還為止的使用費,並賠償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其他損失。
2. 如地方政府和/或警方就前款所述自行車遺棄和移除事宜聯繫本公司,本公司將把自行車移至本公司指定的地點,並要求違規者遵守法律措施,會員應遵守此規定。
3. 如果公司代表會員支付第 1 款所述的費用,則會員應負責及時向本公司支付這些費用。
如果會員在租自行車時發生事故,無論事故的嚴重程度如何,都應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並按照下列規定處理情況。
(1)立即向有管轄權的警察局報告事故的事實和情況。
(2)立即向我們的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報告事故的事實和情況。
(3)立即準備並提交我公司和我公司投保的非人壽保險公司要求的與事故有關的任何文件或證據。
(4)公司與第三人就事故達成和解或協議時,必須事先獲得該第三方的同意。
(5)努力以自己的責任和費用友好地解決事故。
1. 如果會員在租用自行車時發現自行車或車座有任何故障或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繫我們的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並按照他們的指示進行操作。
2. 會員不得就租賃自行車期間發生的故障或異常情況造成的任何損失向公司索賠(包括因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3. 若會員因自身原因造成自行車故障或異常,則該會員應承擔自行車運輸和修理所需的費用。
如果會員租用的自行車電池沒電或可能沒電,他們必須立即聯繫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並按照諮詢台的指示配合採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將自行車退還到最近的港口。
如果會員租用的自行車被盜,必須立即聯繫相關警局和我們的諮詢服務台(support@cogicogi.jp),詳細說明被盜情況並遵照指示行事。在這種情況下,會員還需支付我公司規定的自行車被竊費用。
(不可抗力)
1. 如果會員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將自行車歸還給公司,會員應立即聯繫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並按照指示操作。
2. 如果在租賃期間,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自行車或服務的任何部分無法使用,則租賃將終止。
(免責聲明)
除非我方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即使我方被認定對會員負有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及細則中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免責條款因法律規定而無效的情況),我方也僅賠償會員的直接損失,不承擔利潤損失或其他間接損失、附帶損失、特殊損失、懲罰性賠償、律師費等責任,無論訴訟原因為何。此外,除非我方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我方對會員的最高賠償金額為我方收取的自行車使用費。
1. 會員應在票證有效期結束前將自行車歸還至其選擇的任何港口。
2. 會員依規定的方式通知港口歸還自行車後,自行車歸還即完成。
3. 歸還自行車時,會員應確認自行車車架和配件上沒有遺留物品,如金錢、貴重物品、行李或垃圾,並應將自行車歸還給借用時的狀態,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4. 若會員無法在票券有效期結束前將自行車歸還至港口,必須立即聯絡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在此情況下,除第19至22條另有規定外,會員需支付延期租賃費用。此外,若自行車仍未歸還,會員還需支付10萬日圓的自行車租賃費。
5. 若會員因任何原因(例如第18條(事故處理)所述情況)無法歸還自行車,應立即聯繫諮詢台(support@cogicogi.jp)並按照指示操作。在此情況下,會員需承擔因變更歸還地點而產生的實際費用,例如自行車運輸費。
1. 如果會員在租賃當日營業時間結束前未歸還自行車,且未回應我們的歸還請求,或者會員下落不明,且經查明自行車已被盜,我們可能會採取法律行動,例如提起刑事訴訟。
2. 如發生前款所述情形,會員應賠償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並承擔追回自行車和尋找借車人所產生的費用。
本公司將使用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會員個人資訊以及自行車位置和路線信息,用於下述用途。此外,您事先同意,我們可在匿名化處理(確保無法識別個人身份)後,將這些資訊用於自身研究、行銷及其他商業用途,或提供給第三方。
(1)為了提供這項服務
(2)本公司及第三方經手的產品銷售、招攬銷售、運輸及提供服務等事宜。
(3)用於宣傳或推廣我們及第三方的產品和服務(包括發送直郵和電子郵件)
(4)為了收取服務使用費
(5)用於身份驗證
(6)售後服務及諮詢處理
(7)用於進行調查、競賽、宣傳活動等。
(8)用於市場調查、統計和分析,以規劃和開發服務和產品,並提高客戶滿意度。
(9)依第27條的規定向第三方提供
(10)用於與前述項目用途相關的附帶用途。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1. 在下列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將會員的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
(1)如果成員同意
(2)當法院、檢察機關、警察機關、稅務機關、律師協會或其他具有類似權限的機關要求揭露時。
(3)向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催收機構或其他處理或代表付款的企業披露信息,以便結算會員應得的使用費或其他款項。
(4)當我們把全部或部分業務外包給第三方時
(5)當為了行使我們的權利而有必要時
(6)因合併、業務轉讓或其他原因導致業務繼承時,向繼任者揭露。
(7)當《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法規允許時
(8)向合作公司揭露訊息,以便公司和合作公司進行與服務相關的活動或其他規劃。
(9)向為改善服務、開發新服務、研究合作夥伴公司和行銷等目的而匯總和分析資訊的業務經營者揭露個人資訊時。
(10)向第三方揭露前款所述彙總和分析所得結果時,不得以不識別或指明個人的方式揭露。
2. 根據前款規定,我們將向第三方提供的個人資訊類別如下:
(1)會員提供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居住區域)
(2)第三方(例如社群網路服務提供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提供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和居住區域)。
(3)會員使用服務時我們自動取得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IP 位址、終端設備識別資訊(ID)、GPS 功能測量的位置資訊、cookie 資訊和存取資訊)。
3. 根據第 1 款,我們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的方式和方法包括線上方式、電子媒體(如 CD-ROM)和類比媒體(如紙張)。
4. 會員可以要求我們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其個人資訊。希望停止此項服務的會員應與我們聯絡。但是,如果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法規,我們沒有義務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則本條款不適用。
若會員未能履行其基於使用服務的付款義務,則應按年利率14.6%(按日計算,一年365天)向公司支付滯納金。會員還需承擔由此產生的銀行轉帳手續費。
本條款和條件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均受日本法律管轄。
如果在使用本服務或根據本條款和條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方面發生任何爭議,東京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如果我們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我們會將修改後的條款發佈在我們的指定網站上通知您。我們保留在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修改條款和條件的權利。
本公司向會員發出的通知和通訊將發送至會員在本公司註冊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並於發出時生效。因未送達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會員需自行承擔。
COGICOGI諮詢聯絡方式:support@cogicogi.jp
這些條款和條件將於 2015 年 4 月 17 日生效。